教育部 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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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高雄醫學大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4年5月13日
發文字號:臺教授青字第1040000211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大專校院推動服務學習及志願服務注意事項(0000211A00_ATTCH1.docx,共1
個電子檔案)
主旨:檢送大專校院推動服務學習及志願服務注意事項乙份,請
查照。
說明:為協助國內各大專校院落實服務學習及志願服務之推動,
完備相關輔導機制,特訂定旨揭注意事項,做為各校推動
之參考依據,請轉知校內推動服務學習及志願服務相關業
務單位配合辦理。旨揭注意事項可至本部青年發展署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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