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內轉系生抵免服務學習課程之標準
1.校內轉系生無須再進行服務學習課程抵免。
2.轉系生已修畢服務學習(1)者,請繼續選修原系的服務學習(2),並至原服務機構進行實作。若遇無法點選外系課程的問題,請洽教務處。
3.轉系生欲選修原系的服務學習(2),若遇衝堂問題,則處理方式如下:
a.因衝堂而無法修原系的服務學習(2),但時間上可以至原服務機構進行實作者:請洽人文與藝術教育中心相關業務負責人員,索取「加退選申請書」另行處理。
b.因衝堂而無法修原系的服務學習(2),時間上也不能至原服務機構進行實作者:選修新系的服務學習(2),請主負責老師安排新機構。
外校服務學習相關課程抵免本校服務學習課程之標準
1.轉學生以外校服務學習相關課程欲抵免本校服務學習課程者,均需由各系服務學習主負責老師審核,並且只接受五學年內的課程。
2.外校修一學期的課程,不得抵免本校一學年之課程。符合以下條件a、b、c三項者,可抵免服務學習(1)。
3.抵免條件:
a.需附上完整的課程大綱,進度表與成績單。資料不完整者,可不予抵免。
b.課程內容必須有:服務學習理念的授課與討論。
c.機構服務內容必須是可以與人互動的服務性質,如:社福單位或醫院,而非僅是執行校園內勞動服務。
d.具有完整的服務理論與實務兼備的課程,符合以上條件a、b、c三項,服務學習理念的授課與討論達12小時,且社福單位或醫院的服務達20小時,並修習滿一學年,成績通過者,可予以抵免服務學習(1)(2)。
4.他校課程若屬執行勞動服務性質,但服務時數達20小時以上,成績通過者,仍需重修本校服務學習(1)(2),但服務學習(2)的服務時數可減為10小時。
5.轉學生抵免結果的後續處理說明:
*仍需重修服務學習(1)(2)者:請修新系一年級的課。若有衝堂,可修他系,但需經他系主負責老師的同意。
*只需修服務學習(2)者:請洽主負責老師安排服務機構
若新系為一下二上開課者,直接修新系的服務學習(2)。
若新系為一上一下開課者,則等待下學期修一年級的服務學習(2)。若下學期遇衝堂情形,請洽人文與藝術教育中心相關業務負責人員索取「加退選申請書」另行處理。
6.本標準提供各系主負責老師參考,實際抵免請依各學系對服務學習的要求標準做為考量。
7.請學生在授課老師蓋完審查章後,再次送通識教育中心。